那时候我经常炒菜,我最不会切的就是辣椒,最惨的是用菜刀把辣椒从砧板上铲起来下锅的那一下,经常手掌侧面沾到辣椒,辣得痛一下午。
他总是骂我:“怕辣就不要放这么多辣椒**”骂完还是会接过菜刀,帮我切辣椒。
我也还是会zhui硬“这叫化学反应,辣椒对皮肤的化学反应,你读过书没有,以为每个人的手都和你一样变态!”也总是会跟在他后面骂:“你洗过手没有!”
那时候的我也有弱点,也有需要他帮忙的时候,而不是现在,谁都知道我是肖林,而他是我一手捧起来的齐楚。我总是告诉他,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我总是圆滑,总是世故。
那时候的我还有机会,在他面前露出láng狈一面,让他可以像英雄一样,帮我解决棘手事情。
那时候他还没那么讨厌我。
所以那时候他还没那么喜欢莫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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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总也会记得,齐楚绕过我去盛汤的时候,脸颊从我眼前擦过的那一瞬间。
我记得他明亮眼睛,俊美轮廓,和尝到辣椒后皱了皱眉头,说了句“好辣”的表情。
因为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还有七天,我就得走了。
还有七天,这个叫齐楚的人,不再是我一手捧起来的小天王,他会有怎样的遭遇,他会遇见怎样的人,他和莫延会怎样继续,都不关我的事了。
七年前,我想,我只要一直陪在他身边,当他的经纪人,一辈子当下去,就算他再不喜欢我,我们也是朋友,也是亲近的人。他的一辈子都是与我有关的,我每天都可以看着他,和他说说话,多好。
原来不是的。
我做不到。
我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没有办法祝福他。
只是想着,他没有我,也可以生活下去。只是心里隐隐知道,我不是他最重要的人,我就没有办法再坚持哪怕一天。
因为他于我来说,是耀眼的光,是灼热的空气,是最重要的人,是最好而又最痛的存在,是我所有的热血和冲动,他是我仅存的梦想,最大的奢望,最不能被追问的情绪,和所有可望不可即的总和。
因为我爱过他,而且爱着他。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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