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世钧闷笑:“是个能成大事的。”
谢元淼用手肘捣他一下:“那你还说呢。那是去拐你儿子好吧。”
郑世钧则耸耸肩:“谁拐谁还说不定呢。”
谢元淼抬头看着郑世钧:“这样好吗?”
“没什么不好。”
“你父M_那边呢?”
郑世钧说:“我想他们自己会有办法的。走吧,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远忧。”
飞机上,谢元焱看着窗外倏然而过的白云,心里按捺不住激动:凯文,我来了!
与此同时,大洋彼岸已是shen夜,一tao蓝瓦白墙的寓所里,灯火通明,凯文像个猴子一样坐卧难安,了无睡意**还有不到十三个小时,阿焱就要到美国了,他真想现在就开车到机场去接他。
他百无聊赖地在屋子里打转,听音乐、看电影全都不能xi引他的注意力,最后翻出谢元焱给他写的国际邮件,一封封打开来看,这才慢慢地将心底的焦躁_gan压下去。这年头,已经没有几个人还用笔来写信了,能够发一封长的电子邮件,已经都是很不错的了,沟通和联系都是用短信、qq、电话来替代,信息时代嘛,讲究快节奏。
但是谢元焱却用笔给自己写信,还是用钢笔写的,简体汉字书信,他的字写得非常漂亮,刚健有力,力透纸背,看得出是练过的。他写的时候一定非常用心,很少有涂掉或者划掉的地方,让看信的凯文觉得非常赏心悦目,他想,也许百年之后,阿焱的情书能够成为古董,收藏界的人必定会抢疯了。
谢元焱的书信风格和他的x格不太相似,语言诙谐幽默,叙述详略得当,就好像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一样,让人想一口气读下去。每个星期一封信,这是凯文最大的jīng神食粮,否则他不知道怎么打发这异国他乡的寂寥岁月。凯文自己也回信,但是回得就很随意了,有时候信上还沾着薄煎饼的油渍和碎屑,长短不一,或潦草或工整,全凭当时状态发挥。
凯文看着谢元焱的书信,便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太对不起他了,但这确实也怪不了自己,自己从来没有独自生活过,来到这边,一切都需要适应,功课又繁重,有时候累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收到阿焱的来信时,只顾着高兴,看完后便匆匆回信,质量确实不能和他的相比。阿焱一定会理解我的,凯文趴在chuáng上想。
凯文是被闹钟闹醒来的,时间是七点整,凯文跳起来,还有三个小时,阿焱就要下飞机了,他得赶紧去接人,快、快、快,迅速起chuáng穿_yi,穿什么呢,这一件太厚了,像个胖子,这一件颜色太shen了,显得自己太成熟,这一件又太浅了,显得有些轻佻,左选右选,最后花了半个小时才搞定。还得吃早饭,开车过去还要四十分钟,这还是路上不堵车的理想状态,猛然想起来今天是周六,指定是要堵的,卖糕的,自己怎么忘记今天是周末了,万一接不到人怎么办,迟到了让阿焱等怎么办。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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