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慈恩寺这场法会之后,市坊之间的沸腾更加急剧,甚至有那些热血的士子生员,写万言书,跪呈丹凤门前,呼吁公审太后,若证实其弑君等等恶行,理应依律处刑。
新法实施以来,君臣之忠先于父子之孝的理念,其实已经shen入人心,更不说韦太后的种种恶行,的确该当千夫所指。
不过尽管舆论汹汹,还不足以凭此处死太后,弑君之罪虽然恶劣,但要想让太后伏法,仅凭元得志及小韦氏等的罪供,还不足够。
公审却是必须的。
且这回,是两案并审。
故而继裴郑之案后,韦海池再度被“请上”朝堂,这回却换成了宣政殿,不仅五品以上官员,但凡任职朝中,以及宗室王公贵族,甚至包括了国子学等生员,都被特例允许听审。
韦海池当然明白认罪只有死路一条,不似上回自认罪行的惺惺作态,这回她矢口否认:“元得志之证供,乃陷谤,至于韦莲池,无非是听信jian徒毁谤,才捏造罪名qiáng加于我。”
这回负责主审者,依然还是薛谦:“姚潜也已供认,公羊余确乃听令于太后,难道太后要否认曾令公羊余提供附肠之毒?”
“什么附肠之毒,老身一无所知。”
公羊余作证道:“姚潜及谢饶平,先后向罪人索要附肠等等剧毒,罪人虽不知竟是为了弑君,不过事后听闻穆宗帝症状,也曾怀疑过是乃罪人提供独门奇毒造成,虽穆宗崩逝多年,验证却也并非没有办法,只不过**需要开棺验尸,穆宗先君若中附肠之毒,此时必定已经造成腹积毒ye,遗骨溃烂。”
穆宗当年毒发bào毙,除非经仵作剖腹,否则普通医官无法判断原来是中毒而亡,但穆宗是天子,医官既已断定乃患急腹症不治,又哪有人胆敢提出剖腹验肠?但毒杀便是毒杀,且如此霸道之毒,经过数载,当然会在遗骸上显现出来,然而就算普通人死亡,开棺验尸都会引起物议,更不要说一国之君。
韦海池是否有罪,竟被朝臣们暂且抛在一旁,公审现场,顿时爆发了应不应当开棺验尸的争执。
反对派的主张乃是:开棺对君主极大不敬,打扰先君亡灵,不He礼法。
赞同派的主张却为:事涉弑君大罪,若不加责究,难道就对得住先君亡灵,依He礼法了?
赞同派渐渐占据上风,忽而又闻韦海池冷笑道:“就算穆宗确然是被毒害,也乃元得志、姚潜勾结公羊余行下罪恶,有何凭证证明乃老身指使?”
这自然是没有凭证的,行为极恶罪行,韦海池可没有那么愚蠢会写密诏。
而对于一国太后,谁也不敢提议可用刑讯bī供。
陶葆仪向储君及皇后主张:“微臣认为,虽有众多罪供,但并无实据证实太后确为主使,此案尚且难以定案。”
这话获得了新任大理寺卿等等司法官员的附议与认同。
十一娘并未如同太后那般认为失望透顶,反而对于这些坚持法制的官员给予肯定。
薛谦再问:“那么据徐修能等人犯jiāo待,曾奉太后密诏,陷杀怀恩王及旧部十万义军,太后可有辩辞?”
关于这一件大案,韦海池是真没办法否定了,徐修能jiāo出的密诏上,可盖有她的印鉴。
又当年虽说连穆宗也曾赞同与突厥修和,彻察贺珝谋逆案,可并没有授意徐修能不需鞫问,直接授令姚潜加以屠戮,污陷的罪名,这回只能由韦海池自己承担。
但她悍然道:“当初老身,哪能料到突厥会出尔反尔,为了休战,不得不妥协于突厥,虽执政有误,难道便罪该万死?”
“如此说来,太后承认主谋陷害怀恩王及其旧部?”薛谦追问。
韦海池只能默认。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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