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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盛夏,聒噪蝉鸣。

罗雁声一手摇着蒲扇,一手抓起旁边的凉茶一饮而尽。

现在的情况有点说不清楚。

昨天他刚过完自己的十八岁生日,第二天就穿到这具二十三岁的身体里。

年龄大点也就罢了,他还有个十六岁的继子。

有个继子也就罢了,他继子还是一本书里的大反派。

大反派也就罢了,他还是造成大反派反社性格的罪魁祸首。

罪魁祸首也罢了,关键原身是个大傻叉,连老婆手都没摸过,结婚证也没扯,就这么傻乎乎哈戳戳地帮人照顾十六岁大的孩子。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罗雁声闭上眼睛躺在凉椅上,半晌,他深吸一口气。

最重要的是,他刚刚才知道,他的继子宋矜,在周六的早晨又一次被原身弄去了工地搬砖。

外面烈日炎炎,十六岁大的少年成年后把原身折磨到疯掉全书里最疯狂最偏执的大反派,现在正勤恳地在工地上做一名搬砖工。

“要不,干脆丢下他不管了?”

罗雁声叹息一声。

他倒不是担心多养一张嘴,反正他十八岁以前养酒鬼父亲,十八岁以后养叛逆崽崽也没什么差别,而且给人当爹吧,总比给混蛋当儿子好。

最主要的是,原身最后是被反派折磨死的。

所以跑吗?

——算了吧。

罗雁声长舒一口气。

宋矜经历过的事,罗雁声也同样经历过,或许因为这样,他对宋矜其实是有些感同身受的。自己要是跑了,不知道宋矜还会遇见什么人。

至少,宋矜比他那酒鬼父亲养眼多了,毕竟原书里颜值吊打男主。

再说了距离宋矜成年还有两年的时间,在他暖心地呵护下,叛逆的崽崽会变成对祖国有所贡献的五好青年也说不定。

总之,现在罗雁声既不想丢下他,也不想死。

当务之急,还是先把人接回来吧。

“出门,接我崽回家。”

说动就动,罗雁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凉椅上跳下来。

不过太阳还真大,宋矜的盛世美颜不知有没有被晒黑。

罗雁声用蒲扇遮在头顶,推开门就走了出去。

火辣辣的太阳隔着衣服烫在皮肤上,传来一阵刺痛。

该说不说,这具身体真不行,细皮嫩肉的,一晒皮都得褪好几层。

“婶子,我家宋矜在哪个工地啊?”

邻居家大婶端着一盆脏水走了出来,罗雁声立刻叫住她。

大婶瞟了他一眼,直接将水朝他泼了过来。

“哎呦,这是做什么?”

好在罗雁声动作麻溜,赶紧蹦到另一边,才勉强保住了自己的一身衣裳。

大婶鸟都没鸟他,倒完水扭头就往院里走。

罗雁声“啧”了一声,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他家那个酒鬼老爸,是当地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周围邻居没一个不和他吵架的,但他老爸不一般,搬一凳子能在人家门外边骂一天。罗雁声当即就发誓,这辈子绝对不能像酒鬼老爸一样,他一定要心胸宽广与人为善。

罗雁声接连问了好几家,愣是没一个人搭理他。

他勉强算个上门女婿,家不在这地方,估计邻居没几个看得热他。

“算了,我自己找呗。”罗雁声自己嘀咕着。

这天儿真是热啊,不知道宋矜那个小身板怎么样了。

兜兜转转问了两条街的人,最后还是从一个半大的孩子嘴里,花了五颗棒棒糖才问到了地方。

临走前小破孩兴高采烈地拿着棒棒糖走了,罗雁声本来还想给宋矜留一颗,结果全被他给搜刮去了。

算了,本二十三岁大叔叔才不跟你计较。

问到了地址,罗雁声想坐个小三轮过去,结果一打听,就十分钟的路他要收八块钱,罗雁声想也不想调头就走。

但这地方他实在不熟悉,自己闷头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看到前面有一片正在施工的工地。

罗雁声狂煽了两下蒲扇,脸颊已经晒得通红,衣服就像长在了身上似的,难受得紧。

要不是怕以后被宋矜报复,罗雁声真不想顶着这具身体在大夏天出门。

“叔,我家宋矜在这儿不?”

守门大叔坐在小屋里面吹风扇,罗雁声支个脑袋伸进去,大风呜呜地吹过来,别提多爽快了。

大叔吊梢眼看着他,嘴角下滑:“又来替他领工钱?”

罗雁声自顾自地坐进去,闷热的心情顿时舒快了不少。

“哪能儿啊,我接他回家。”罗雁声道。

大叔嗤鼻道:“得了,除了领工钱我就没见你来这儿。”

“害。”罗雁声用蒲扇给他扇了两下,“那不是锻炼他的心智吗?这会儿锻炼够了我就接他回家。”

大叔或许知道原身什么德行,没说两句就把人赶出的小屋。

罗雁声也休息够了,出来就往工地里扎。

罗雁声早早就辍学打工,最先也在工地干过一段时间,对这种地方他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不一会儿就找到一堆搬砖弄瓦的小年轻。

“呸——”

这地方灰尘太多,他张嘴刚想喊宋矜,就吃了满嘴的灰。

拿蒲扇扇了两下,罗雁声站在旁边朝里喊:“宋矜?快出来,我接你回家了。”

搬砖的一群小年轻听见动静纷纷停下手里的活,齐刷刷地朝他看了过来。

这时罗雁声想起一个问题,他压根不知道宋矜长什么样子。

他在人群里打量了一圈,一个个灰头土脸勉强能看出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

人群里没人搭话,只看了他一眼就自顾自干活,都不乐意搭理他。

不在这里吗?

罗雁声走近一些,发现一大堆砖后边站着一个男生,正面无表情地从砖堆里取下几块儿递给其他人。

他全身也沾满了灰尘,可是给人的感觉却和其他人不一样,像是一颗蒙着灰尘的明珠,特别是白净英气的五官,这叠几层灰都挡不住啊。

罗雁声一下就确定这个人是宋矜。

宋矜,顾名思义,特矜贵。

要是放在其他地方,妥妥的一个贵公子。

我不理解,我不明白。

就这么好看一男生,原身怎么舍得让他做这种粗活呢?换个什么其他活不行?

想到这里,罗雁声觉得这小子运气真好。

现在还有自己心疼他,但罗雁声出来打工那几年,别说有人心疼他了,他老爸恨不得他往死里干多挣点儿钱当酒钱。

“宋矜!”

罗雁声站在一旁朝他招了招手。

男生动作迟钝了一下,眸光淡淡朝他移了过来,分明是看到了罗雁声,下一刻却又径直地看向了别处,将罗雁声视为无物。

这得多大的仇啊,看见了都当没看见。他这个年龄的男生正是要面子的时候,冷不丁被原身扔来工地,在学校恐怕没少遭人耻笑。

罗雁声叹了口气,忍着鼻腔里的不适,屏住呼吸走到宋矜面前。宋矜看也不看他,居然还把头低下去,捞起砖块递给其他人。

宋矜额头汗津津的,双手也被磨出了不少水泡,有的已经破了正在渗血,可宋矜一点表情的没有,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

“行了行了,咱不干了,咱回家。”

罗雁声抢过他手里的砖块,直接扔到一边。

宋矜似乎觉得多看他一眼都脏了眼睛,眼神宁愿落在地上,被抢了砖头也一声不吭。

“走吧。”

见他不反抗,罗雁声不想在这里多待,实在是太热了,他一边扇扇子一边往外走。

结果走了两步回头发现宋矜愣在原地没有动,又开始从砖堆上搬砖。

这孩子怎么不听招呼!

“停停停!”罗雁声摇着扇子呵止他,干脆拽着他的手腕把他拉到一边来,“咱回家了,以后不让你干这个了。”

听到他的话,宋矜并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开心,脸上甚至一丁点情绪的没有。他的眼睛看向罗雁声紧攥着自己的手,眉宇间不经意露出一抹厌恶,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反抗。

“不用把我送去别的地方,我会在这里尽量多挣一点。”

宋矜温顺地藏起自己的獠牙,然而罗雁声知道,他现在有多温顺,以后折磨自己的时候就会有多心狠手辣。

估计一时半会儿也改变不了原身给他造成的伤害,罗雁声干脆不和他多说,也不在意他脸上流露出的排斥,拉着他大步离开了建筑工地。

出了工地的大门,罗雁声跟门口的大叔说了声以后宋矜不来了,就松开了宋矜的手。

罗雁声余光里看见,宋矜把被自己碰过手臂在衣服上狠狠蹭了几下,在皮肤上留下一道红得快要渗血的印子。

罗雁声:“……”

他都这么恨自己了,居然这一路都忍着没有反抗?这迟早得成忍者神龟啊。

“咳……”罗雁声决定先试着挽回一下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现在告诉你这个你可能不大相信,其实我没有那么坏。你想啊,我要是真讨厌你,直接走就好了,没必要继续留下来照顾你。”

宋矜低下头跟在他身后,闻言后眼中不着痕迹地闪过一丝讥讽,说道:“你也没必要说这些,我十八岁之后那套房子就是你的。”

听到他的话罗雁声愣了一下。

是这样吗?原身之所以折磨宋矜到十八岁,只是为了等他十八岁拿到那套房子吗?

这房子倒是不值钱,但过两年就得拆迁了,原身看中的是这一点?

——时间过得真慢,十八岁之后你就可以滚出这个家了。

这是罗雁声常常从酒鬼父亲嘴里听到的一句话,他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罗雁声不禁失笑,看吧,从某种方面来说自己和宋矜还真挺像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罗雁声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变成书里的大变态。

罗雁声转过身,拉起宋矜满是水泡的手,眼里不禁有些心疼,心疼宋矜同时,也想起了当初的自己。

他磨了满手的水泡,一回家还得帮他爸收拾酒后的一地狼藉。

所以,罗雁声不能让宋矜跟自己一样。

罗雁声沉浸在内心的感叹中,没注意面前少年看向他的眼神中如浪潮一般深沉的情绪。

“真是个老混蛋。”

看着宋矜一手的伤痕,罗雁声情不自禁骂了出来。

罗雁声用蒲扇轻轻在宋矜手掌上方扇起微风,想以此减轻他的疼痛感。

“以后赚钱的事由我来做。”罗雁声抬起头,迎面对上宋矜毫无波澜的眸子,语重心长地说:“从今以后你好好学习,将来有出息要念着我的好,知不知道?”

书里写过,宋矜后期之所以那么折磨原身,最大的原因就是原身为了让他专心挣钱,逼迫成绩优异的宋矜辍学打工,从而发生了后续导致他黑化的一切。

只要让宋矜继续留在学校,他应该就不会那么恨自己。

宋矜脸色猛然冷了下来,忘了一直告诫自己要忍耐,把手从罗雁声掌心抽了出来。

即使如此,他依旧把对罗雁声的厌恶藏得一干二净,努力让自己语气平静:

“你又想玩什么把戏?不是昨天刚逼我退学吗。”

罗雁声:“……”

他站定,掐人中,动作一气呵成。

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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