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贵的爵位要规范,张凤提出外戚的爵位也应该照此处理。
彭时进一步提出,应该照景泰元年的提议,恢复非军功不得封爵的旧制,不再册封皇亲爵位已经封爵的,子孙不得承袭。
汪舜华沉吟了一下,到底没有拍板:“这件事,不着急。”
建极元年对外戚的封赏做了详细规定,只要认真执行,也没什么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大。毕竟徐家于家还有张家的爵位,都是靠功劳挣到的,钱家的会安伯更是拿命换来的,按照勋贵执行就是。
因此严格来说,只有孙家吴家和汪家是纯外戚,而且孙家已经没了。
但麻烦在于,吴家和汪家都因为惹事被降了爵位。尤其太皇太后知道吴安侵占田亩,大怒,把他召集宫来大骂:“家门不幸!何敢倚势干禁,乱国家法度?”让他在家闭门思过,自己也卧病在床。
汪舜华叹了口气:“太皇太后已经处置了吴安。这事就先不提了,免得老太太*心。”
群臣接着找话说。
稍后,世袭武将接到了袭职的最新规定:以往世职必须通过考试才能袭职以后伯爵以下武职不再设立世职,允许袭职的,不分嫡庶,通过考试后一律降等袭爵。
君臣当然知道,这会得罪很多人,但为了解决冗官冗员提升军队的战斗力,让一家人哭总比让一条街的人哭好。
一将不明,累死三军。
明代的武职以都司卫所系统的武职为主,兼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慰司宣抚司等以及羁縻卫所中的土官武职。后面的不用朝廷养,以后再说但是前面的就要解决。
全国各地的都司卫所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形成了五军都督府—都司(行都司留守司)—卫(王府护卫)—千户所(王府仪卫司)的隶属关系而亲军卫所陵卫等虽不属于五府,其武职仍属于都司卫所系统。
都司卫所系统的武职分为“世官”和“流官”两大类。“世官”分九等,都是都司以下卫所中的武职,统称为“卫所武官”“流官”分八等,即五军都督府和都司中的高级武职。
要命的是,虽然流官的职位不能世袭,但是这些流官又都是“以世职升授”。所以,武职人员基本上都是世官。世袭的卫所武官构成了整个明代武职最坚实的基础。
汪舜华当然知道卫所制的问题很大,但是没办法,在全面改革推进过程中,需要军队保驾护航,而不是军队地方一起改,否则人心惶惶,国无宁日甚至有可能被枪杆子给毙了。再说,卫所制度从府兵制发展而来,本身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只是将士流通渠道不够畅通,失去了奋斗的动力,外加腐败严重,军士难以养活自己,所以逃亡严重。现在就要有步骤的进行整顿和微T。
洪武初年,太祖强T武官应袭子弟必须学习骑j,才能袭职。只是太平久了,各种毛病也就出来了。按照太祖的话说“守着本等职事,好_F_子下坐着,关着俸米吃,却不快活么道!”
在这种情况下,太祖采取了不少严厉的处置措施:学唱的,割了*头下棋打双陆的,断了手踢球的,卸了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还有个吹箫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了。
但即便如此,仍然难见效用。太祖几经考虑,创建了比试制度,规定“当承袭者,五军[府]阅试其骑j闲习者方许。否则,虽授职,止给半俸,候三年复试之,不能者谪为军。著为令。如果武官子弟年幼袭职者,俟年二十,依例比试。”
现在从故纸堆里翻出这些规矩。敬天法祖嘛,从来祖宗的话是最管用的,他活着的时候都未必有这么管用。
当然,汪舜华对太祖那么严苛的手段还是有意见的。祖宗在战场上拼死拼活的挣下了世职,你不懂得珍惜就算了,朝廷会鼓励你上进,但是不会把刀子架在你脖子上B着你努力。你要是勤奋上进光宗耀祖最好,要真是废物点心,那就麻烦你麻溜的把位置腾出来,全国那么多人,有的是肯上进的。
因此,这条规定和太祖时期的比,有所差异。以往的世职没办法,朝廷允诺了,不可能全部推翻但以后,只要功劳没大到封爵,就只好降等袭职。不管是世袭还是降等袭职,年满十岁,就可以参加资格考试否则,即便父亲去世,也不能袭职,自然也就没有工资,除非父兄为国捐躯,朝廷特许袭职。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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