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李漠臣独自在他新家的房间里,面对着一屋子的大唐史书,喝了整整一夜的酒。他想把自己灌醉,也期待这一切诡异的情形不过是梦境一场,梦醒之后,自己还是在天策府听着统领的训话,在校场练习枪法,或是在长安城外与叛军厮杀。他的酒量并不算好,往日里与同僚一起喝酒,常常是几杯下肚,就面红耳赤连话也说不清,那时可没少被人笑话,只是这次不知怎么,他整坛整坛地灌,几乎要把自己溺死在酒中,可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感受一星半点的醉意,脑海里始终是异常的清醒。

黎明的日光照在身上,李漠臣从一地的酒坛子里爬起来,他终于清楚地明白,自己已经再也回不去了,无论是大唐,还是天策府。

“请侠士开启人生选择:1称霸江湖;2科举入仕;3保家卫国。”

冰冷机械的声音打断了李漠臣彷徨的思绪,他抬头盯着粉红框框上“保家卫国”看了很久,突然仿佛明白了什么似的,他的眼睛慢慢明亮起来,脸上也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天策府守护着的不就是百姓吗?就算大唐不在了,可百姓仍在,他哪怕只能活一天,手中长枪也要为了黎民百姓而挥,天策府就算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也不会放下天策的荣耀,天策的精神,东都之狼,獠牙永在。

况且……

李军爷想起这几天打探来的消息,灿烂的笑脸上忍不住带上了兴奋,微微夹杂着狼一样的狠戾。

这里的边关,似乎也不是很太平呢。

白色骏马在乱军中穿梭,马背上的男子脊背挺拔如松,红袍在风中翻滚,炽烈如熊熊燃烧的火焰,银枪挥舞间收割了无数生命。

策马回到阵前,李漠臣一甩手中染血的长枪,血珠滚落,枪尖依然亮得刺眼,看着已被冲击的溃不成军的敌人,他漆黑的眸子深处泛起血色,挑着眉笑得邪气迫人,一如撕扯猎物的狼。

士兵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前方那个正散发出强大压迫力的背影,每个人的眼中是都是丝毫不加掩饰的狂热崇敬。

“兄弟们,跟老子去灭了他们!”

“是!”

李漠臣高举银枪,率

先冲了出去,他的身后跟着的不是士兵,而是一群嗷嗷叫的狼崽子。

收了兵,李军爷安排好人留下清理战场,自个甩着长长的马尾去给他家宝贝里飞沙喂马草去了。

军营里的兵都知道,他们将军对那四个蹄子的宝贝得跟心肝眼珠子没啥两样,自己怎么着都能凑合,可那马是万万委屈不得的。

五年了啊。

李军爷一边给马顺毛,一边神游物外。

从他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年了。

当初在看到那个系统给出的三个人生目标时,他不假思索地选择了“保家卫国”。天策的武功并不弱,想当年他们的“枪神”杨宁杨教头可是连明教法王都能灭了的,可说到底,天策习的还是战场上的功夫,横扫沙场,万夫莫开,但并不适合去混江湖,至于 “科举入仕”,自认是个半文盲李军爷表示玩笑不要开得太大啊。

说来也是赶巧,南京城当时正在征兵,于是李军爷想都没想离开了他那间住了没两天的小宅子,包袱款款地参军去了。

大庆朝边关不稳,草原上蒙古人虎视眈眈,他们的骑兵实力够强,乐意打游击,还跑得快,时不时跑来打个劫,倒个乱,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守边的将士根本奈何不了,只能任他们胡作非为。

面对这种情况,伪大庆普通小兵,真大唐东都之狼李漠臣李军爷yinyin一笑,小样儿,敢犯我边关,欺我百姓,爷打不死你。

李军爷在这边磨枪霍霍狼血沸腾,那边的蒙古人也觉得这天越来越冷该去大庆弄点粮食什么的准备过冬。

于是,你懂的。

剑三的武功放在普通的武侠世界里根本就是外挂一样的存在,虽然在李军爷看来,那些蒙古兵就是些杂鱼,跟狼牙军都不在一个档次上,完全不值一提。可在其他人眼中,这年轻人完全没有第一次上战场的紧张胆怯,满脸压抑不住的兴奋,长枪染血,每向前迈出一步,周围都倒下成片的尸体。

这已经不是交战,而是屠杀。

李漠臣一战成名。

之后五年,李军爷战功赫赫,步步高升,由一名小兵升至镇边将军,几度率军长驱直入草原,打得蒙古gui缩一隅,不敢再犯边关,李漠臣的名字,在蒙古可止小儿夜哭。

他在战场上嗜血狠戾,出手毫不留情,作风干脆利落,一切种种都能让人联想到凶狠高傲的野兽——狼。

李军爷很开心,他大天策府是什么?那可是东都之狼。

于是在当事人都喜闻乐见的情况下,狼王将军的名号被广为流传。

而因着李军爷总是管手下的兵叫“狼崽子”,有好事者私下称其为“狼牙军”,李军爷第一次听见这个称呼,差点儿没气疯,抬手一掌劈了桌子,之后给军队定名“天策”,是为“天策军”。

开什么玩笑,他带的兵怎么能叫个叛军的名,如果非要有一个名字的话,那么就应该叫天策,也只能叫天策。

作者有话要说:

灰常感谢大家的支持鞠躬

大家有什么意见也请不要客气尽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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